十二年不能正常生活 一家三口控告江泽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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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安徽铜陵学院七十岁的葛年宏被扣发工资十二年,不给办退休;妻子、儿子被劳教迫害,十二年不能正常生活。一家三口六月二十八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,要求最高检察院、法院,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,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。
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江泽民以个人意志发动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,违背了国家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,实行的“名誉上搞臭,经济上截断,肉体上消灭”、“打死白打,打死算自杀”、“不查身源,直接火化”的灭绝政策,致使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修炼者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。现将我们一家三口被迫害的经历陈述如下:

一、葛年宏:十二年被扣发工资,不给办退休

一九九五年第一学期,有一天课间一位学生给我一本《转法轮》,看时感觉和其他的书不一样。看《转法轮》感到内心一震一震的,有一种说不清的新奇。于是一九九六年九月十日我决心修炼法轮功。修炼时间不长,就感到头顶有东西在转,身体有时热、有时冷,再炼一段时间身体变得轻飘飘的,又过了一段时间,原来患有的胃炎、十二指肠溃疡、头痛、失眠等症状都一扫而光。修炼法轮功,不仅使我身体发生了很大变化,思想道德品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,在遇到矛盾时,不去怨别人,找别人的不对,而是找自己的不足,看自己哪里错了。
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。二零零一年九月六日--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五日,当地“610”政法委、国安等一伙人把我和其他同修抓到洗脑班,每个人都有一个包夹二十四小时跟着,不准与其他人交谈,限制自由,强迫看污蔑诽谤法轮功的录像资料。然后强迫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“四书”,每天威逼、恐吓。有的甚至把法轮功学员的孩子叫来,跪在面前哀求其放弃修炼法轮功,致使此同修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,出现不正常的状态。

二零零三年暑假期间外出去儿子所在城市,准备回家时有同修告诉我们,“610”要抓我们,并派人房前屋后监视,在没有找到我们的情况下,还派人到儿子所居住城市进行骚扰。这种情况下,我和妻子不得不离开家。之后的十二年不给发工资,不给办退休,没有退休金,而且外出企图抓捕我们所用费用都在我妻子姚玉莲的退休金中扣除,经济和生活上受到严重伤害。这些年当中,他们还经常到我的亲戚家中骚扰,并追问我们的下落。

二、妻子姚玉莲:被非法劳教、十二年都不能回家正常生活、退休金去年也停发了

一九八零年,我得了肾炎,经治疗好了,但是第二年又犯了,以后转为慢性肾炎,打针过敏,只能吃中药,不知吃了多少中药都不见效,而且不能劳累,还要吃好的。一九九六年,我幸运得到了法轮大法,每天早上坚持到炼功点炼功,然后去上班,晚上到学法小组学法,每天如此,我的身体越来越好,不久困扰我十几年的肾炎就痊愈了,从修炼至今十九年身体一直都很健康。
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,不准炼法轮功,我说这么好的功法,怎么不给炼呢?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,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,我到北京去上访。到了天安门广场,警察到我身边问“你炼不炼法轮功?”,我说“炼”,他们一伙人就把我拉到警车上,用电棍打我,嘴里还说着“叫你炼”,然后把我送到一个房间,又是照相又是按手印。我说“这么好的功法,为什么不让炼?李老师给我们祛病健身的,教我们按真、善、忍做好人,你们怎么能说是‘×教’呢?”另一个警察说“你不要说了”,然后他们叫了一辆出租车,把我送到一幢大楼的地下室,里面已经有十几个大法弟子了,不给饭吃、不给水喝、不给上厕所。我被关了五天,后来单位来人把我带回到当地派出所,后又被送到看守所关了一个多月,交了一千元钱,取保候审,才让回家。

回家后,中共不法人员不断打电话骚扰,四月份,打电话让我到派出所一趟,说“没有什么事”,结果我被骗到派出所,到了派出所,就把我先送到看守所,第二天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,非法劳教一年。丈夫回家发现我不见了,就到派出所要人,才知道我被非法劳教了。

到了劳教所,我们被安排和吸毒的劳教人员关在一起,整天二十四小时看着我们,连上厕所都跟着。每天都有警察来叫我们放弃修炼法轮功,我说“不行,我身体不好,现在修炼法轮功好了,不能放弃。”后来同修越来越多,房间不够住,我被关到一个小房间,二十四小时有人看守,并且让一些“邪悟”人员来“转化”我,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,写“三书”。我被迫写了“三书”后,每天强迫我们看污蔑和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片,写体会。每天上午还要强制劳动。二零零二年我回家后,家门口仍然有人盯梢,连上街买菜都有人跟踪。

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,我和丈夫从儿子家回来,发现有警察在门口,我们没有回家,得知“610”人员想抓我们,被迫离家出走,十二年都不能回家正常生活。退休金去年也停发了。

三、儿子葛春:被劳教、强制洗脑迫害一年

本人一九九八年暑假开始修炼法轮功,修炼后按照真、善、忍要求做个好人。

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我被610、国安等人抓捕,关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派出所一夜;十八日被转到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,被关押两个月左右,期间我及整个监室人员都被要求完成定量的手工劳动塑料花、彩灯等。

后来被转到江苏方强劳教所(江苏省专门关押男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之一)。在劳教所期间,所有法轮功学员都曾经被关在叫“康复楼”的一栋小楼里实施强制转化。“康复楼”装有铁门铁窗,我们每个法轮功修炼者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,每个房间有三个人,二十四小时看管。没有电视报纸和其他读物,不准打电话,没有钟表,不知道时间,完全和外界隔绝。每天劳教所会有专门的警官一个或多个,带到专门一个房间,用歪理或体罚手段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,有时会被罚站,有时会挨打,有时用亲人相威胁。回到住处,被强制坐在一个小板凳上,喝水、吃饭、上厕所等日常行为都要得到包夹的允许,睡觉也要得到包夹的允许。

被迫写“四书”后,被转到四大队(专门看管法轮功学员的大队),被要求经常观看污蔑和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和书籍,经常被所谓“上课”,被要求接受洗脑式教育,并每天要求写读后感、观后感等思想汇报,定期要求写污蔑法轮功的文章。每个监室有包夹看管,外出上厕所、洗漱、吃饭、打水等任何活动都必须有包夹允许和陪同。

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七日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近一年的时间中,身体上虽没遭到严重迫害(相对而言),但本人及家人的精神都遭巨大伤害。被绑架当时,妻子已经怀孕八个多月,女儿出生及妻子坐月子都无法陪伴。回家后,回原单位工作,因一年时间没有上班,工资待遇大幅下降,并且限制出境,不允许办理护照和港澳通行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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